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2019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评审发放及相关材料报送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开展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范围
资助金用于我校新疆籍各民族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暂停或减少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2.学习主观不努力,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3.虽未受到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4.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5.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6.有其他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言行的。
三、资助标准
每生1500元,一次性发放。
四、评定程序
1.各学院要大力宣传资助政策,使新疆籍学生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帮助符合条件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
2.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核学生基本条件,严格评定程序;
3.各学院于1月8日前将初评通过的学生申请表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4.学生处组织召开评审会,产生资助学生名单;
5.学生处将资助学生名单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附近:2019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补贴申请表
学生处
2020年1月3日
999策略白菜手机论坛2019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申请表
姓名 |
|
学号 |
|
身份证号 |
|
性别 |
|
民族 |
|
入学年月 |
|
学院 |
|
专业班级 |
|
是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
生源地 |
|
学院评审意见 |
签字 盖章 日期 |
学校评审意见 |
盖章 日期 |
|
|
|
|
|
|
|